神的预定
神的预定
当我们从讨论一般的预旨而讨论到预定的时候,我们是由浅入深,由一般的讨论而进入特别的研究。预定就是神有关祂道德受造者(人)的旨意或目的。
一、预定的对象
广义来说,预定关系到所有神所造的人,与一切的善人恶人有关,不单指团体,也指个人而言(徒4:28;罗8:29、30,9:11—13;弗1:4—6)。此外预定也包括善恶的天使。圣经非但说到“圣天使”(可8:38;路9:26),和不守本位的恶天使(彼后2:4;犹6),而且也说到“蒙拣选的天使”(提前5:21);这就暗示还有未蒙拣选的天使。既有许多天使从未曾堕落,所以有关天使的预定就不能按照人同样的方法来看。神并没有从一般堕落的天使中拣选出某些数目的天使,叫其余的在他们的罪中灭亡。天使的预定是出于神自己的充分理由,拣选一些天使,除了在受造时蒙神的恩典又有充足成为圣洁的能力,此外,又有一种蒙特别保守的,不受其他受造者控制。最后,为中保的基督也是神预定的对象,这只是说基督为中保乃是蒙神喜悦的特别对象(彼前1:20,2:4)。
二、预定的两部分(拣选与遗弃)
1、拣选(圣经所论的拣选有各种不同的涵义)
(1)神拣选以色列为服事祂的特别子民,又有特别权利(申4:37,7:6—8,10:15;何13:5)。
(2)拣选个人担任某项职分或作特别事工(申18:5;撒上10:24;诗78:70;耶1:5;约6:70;徒9:15)。
(3)拣选个人成为神的儿女并为永远荣耀的后嗣(太22:14;罗11:15;林前1:27、28;弗1:4)。此后者乃是本段所论预定中的一部分。可以解说为神的永远目的乃是在耶稣基督里并藉着祂要拯救人类中的一部分。
2、遗弃
拣选的道理自然暗示着有一些人类未蒙拣选。如果神决定要救一些人,祂也决定不救一些人。在这点上圣经的教训也是完全一致的(太11:25、26;罗9:13、17、18、21、23,11:7;犹4;彼前2:8)。遗弃可以解说为神的预旨,藉此祂曾决定遗弃一些人不受祂特殊之恩宠,要刑罚他们的罪,为要叫祂的公义得到彰显。根据此一定义,遗弃实际上有双层目的:
(1)在赐予重生与拯救之恩上弃弃一些人;
(2)为了他们的罪叫他们蒙羞并受神的忿怒。
有些人反对这项道理,说这表明神太不公平。但这种反论殊为不当。唯有当某人在对方身上有要求的权利时,方可谈到公平与不公平。假如神欠我们世上每一个人赦罪与永生,但祂只救一些人而不赦免我们,不把永生赐给我们世上的众人,这就算为祂的不公平。然而在我们身上的情形完全不同,我们没有一个人配得祂的恩典。我们没有一个人有权利对神辩论说:“神啊!你为什么拣选一些人而遗弃其余的人?”如果神根本不救任何人,祂也算是完全公义(太20:14、15;罗9:14、15)。
三、堕落前预定说与堕落后预定说的问题
关于预定的教义并没有一定正确的描述。堕落前预定派与堕落后预定派互相对立,甚至在今日改革宗的圈子里仍然有各派的依从者。本书因篇幅所限,不能详细分解堕落前与堕落后预定说双方相关的长处,因此我们只讨论二者的相异之点。相异之点主要是在于神预定的次序。问题是在神的计划中,神拣选与遗弃的预旨是在创造并允许堕落之前或之后。这当然又引起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预定的旨意中,神认为人是已被创造而堕落,抑或认为被创造而必定堕落的对象。关于双方立场的次序如下:
1、堕落前预定的次序(The Supralapsarian Order)
(1)神首先预定某些人得救,任其余的人灭亡,也即在此阶段中的人在神的预旨中只是可能地存在着。让荣耀归给祂自己。
(2)为了达成此目的,神预定创造那些已蒙拣选或遗弃的人。
(3)为了计划的完成,祂再进一步地预定允许人的堕落。
(4)最终,祂预定了选民开救恩之门,领他们进入永远的荣耀,任其余的人遭受他们罪的永远刑罚。
2、堕落后预定的次序(The Infralapsarian Order)
堕落前预定的次序在二者之中认为是更理想,而堕落后预定的次序是比较更合乎历史。
(1)神首先预定创造人。
(2)然后神预定允许人的堕落。
(3)其次祂预定在堕落而被定罪的人类中拣选一些人得永生,而遗弃其余的人叫他们承受自己罪恶的永远刑罚。
(4)最后,祂预定将救法赐给蒙拣选的人。
这就是改革宗教会在多特信条中所正式采取的次序。
复习问题
1、一般说来预定与神的预旨有何关连?
2、预定的对象为何?
3、论到天使的预定我们如何解说?
4、在哪一方面说基督是预定的对象?
5、预定有哪两部分?
6、圣经所说的拣选有哪些不同的意义?
7、拣选与遗弃有何区分?
8、遗弃的预旨包括什么?
9、论到遗弃的教义圣经有何证明?
10、这个教义包含神有哪方面的不公平吗?
11、堕落前预定说与堕落后预定说的不同点为何?
惟独基督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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